市民朋友们:
盛夏的长春,鲜花盛开,绿满枝头。人们徜徉在街头巷陌,感受着文明进步给城市带来的悄然变化,享受着城市生活的美好。这个季节里,我们这座城市有两件大事牵动人心:一件是全市上下奋战150天,全面整治市容环境,一件是推进“创文明城,做文明人”主题活动,全面提升市民素质,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,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。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发展、改善民生、建好城市、促进和谐而作出的重要决策。多年来,市委市政府坚持“创城为百姓,百姓共创城”的创建理念,努力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为老百姓谋利益、谋幸福。当前正在进行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,就是针对群众最关注的居住环境、工作环境、出行条件等各个方面问题,采取措施、务求实效,让我们的城市净起来、绿起来、美起来、亮起来,让我们的生活更有品位、更有质量,让市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。
作为长春市民,大家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,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,要努力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,为城市增光添彩。要说文明话、办文明事、做文明人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、不损毁公物、不乱涂乱画、不私搭乱建,自觉爱护市容环境;不乱穿马路、不乱闯红灯、不违章驾驶、不乱停乱放,自觉遵守交通秩序;公共场所排队等候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;要向先进典型看齐,学习道德模范、争做“好市民”,弘扬社会正气、引领文明风尚;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家园意识,为生活在长春、身为长春人而骄傲。如果每位市民都从自身做起、从现在做起、从小事做起,自觉守护城市文明,我们这座城市就会越来越美丽、越来越畅通、越来越和谐。
市民朋友们,只有更好的城市,才有更好的生活。全市人民团结起来,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,齐心协力、同舟共济,为把长春建设成为市民普遍拥有幸福感、让人肃然起敬的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吧!
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0年7月